
根据公安部91号令,申请人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合格后,车管所核发驾驶证。学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
各科目考试结果应当当场公布,并出示成绩单。考试不合格的,应当说明不合格的原因。
每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单应当有申请人和考试员的签名。未签名的不得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已经通过正规渠道培训并经过考核合格以后,那么说明你已经取得了驾驶证。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同一个人不允许持有两地核发的驾驶证。如果你长期在某地,可以在你拿到驾照以后,再办理转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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