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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物价部门决定对全县汽车维修行业的明码标价实行统一规范,以促进维修市场公平竞争和行业的健康发展。
据介绍,汽车维修行业明码标价实行统一规范的内容包括,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汽车维修的单位应按照《关于规范汽车维修行业明码标价工作的通知》中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汽车维修单位明码标价应标明维修费(含工时费、材料费、其他费用等)、收费监督电话12358等基本内容;在明码标价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做到明码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公示醒目,收费标准变动时应及时调整。
另悉,物价部门已于5月1日起对全县的汽车维修单位明码标价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未按照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单位,将依照相关法规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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