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第三十七条
影响:4S店模式或将OVER换个奔驰零件不再“仅此一家”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自实施以来便争议不断。其中最大争议便是,《办法》中的诸多细则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不利于市场自由竞争。
《办法》推崇的是单一品牌经营,即鼓励4S店销售模式。但如今国内市场上,尤其是高档豪华汽车的零部件配送以及价格,是汽车产业链上垄断最为明显的环节。由于这些高档豪华车的生产厂商只对指定的4S店单一配送,消费者除了到指定的4S店维修汽车外,别无选择。厂家对高档汽车的零部件已形成了事实上的垄断。而一旦在零部件上垄断后,汽车厂家就可以对维修和价格进行进一步的垄断。
对此,知名汽车分析师贾新光表示,由于汽车厂商大多采用4S店的营销形式,将汽车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直接纳入整体运营,因此在目前汽车整车销售利润趋薄的状况下,零部件的销售和汽车的维修已经成为汽车生产厂商与4S店的最大利润点。
所以,要想配件价格低,维修费透明,就必须打破4S店的垄断局面。也许,《反垄断法》的施行能够让高档汽车的售后与维修出现一个新的局面。可以设想一下,以后你的奔驰需要维修,完全可以不用去有限的一两家4S店“挨宰”。
厂商多观望
《反垄断》法细节有待完善
尽管离《反垄断法》正式实施只有3个星期左右的时间,但无论是汽车制造企业还是经销商,目前都对此持观望心态。而《反垄断法》对汽车行业带来的冲击,到目前为止也并未引起厂商的积极应对。
在记者的采访中,大多数汽车厂家不愿意直面《反垄断法》实施后对汽车行业的改变。在他们眼中,有关“最低限价”、“区域销售”等问题都是“厂家为维护汽车市场而采取的合理举措”。而且他们大多认为,即使政策实施,厂家放开价格和区域销售的控制,也会出现一些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