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誉为“中国经济宪法”的《反垄断法》昨起正式实施。昨日一大早,渝中区法院还未到上班时间,市民刘方荣便拿着诉状等候在门外。他要状告重庆市保险行业协会垄断车险价格。这是《反垄断法》实施后我市曝出的反垄断第一案。

反垄断法 我要向车险垄断开战!
后果:部分重庆车异地投保 外地财险公司入渝抢业务
观点:行业协会作为一个民间组织,根本无权制定市场指导费率,这属于“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行为。
刘方荣称,他是重庆法霖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自驾一辆别克君越牌小轿车,于今年2月26日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高新支公司投保了机动车辆综合险2008版,共交纳保费险3282.79元。
“买车险,在重庆部分周边地区投保要便宜得多。”刘方荣说,正是重庆市保险行业协会制订了《重庆市机动车辆保险行业自律公约(二次修订)》和《机动车辆保险行业自律公约实施细则》,才造成了这种情况。
刘方荣称,市保险行业协会在制定公约及实施细则时,规定“各财产保险机构必须严格执行重庆市机动车辆保险行业市场指导费率”,还制订了详细的实施办法及严厉的违约处罚措施等,收取了保证金并严格执行,垄断了保险费市场价格,限制了自由竞争,给投保人造成了保险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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