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项承诺:
一、热情接待、耐心解答、文明教学。
二、因人施教、全程服务、善始善终。
三、公开收费标准,绝不损害学员利益。
四、教练车辆、场地干净无杂物。
五、不接受学员的钱、财、物。
六、不接受学员的请吃、请烟、请饮。
七、对学员的要求竭尽所能解决。
八、学员投诉专人负责办理。
九、可代办理的手续,不麻烦学员自办。
十、学员自由选择时间教练员。
一、本市学员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外省市学员必须携带有效的暂住证、居住证或蓝印户口及身份证原件。
二、体检合格后凭《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和《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以及身份证到各区所在地的交警支队宣传科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副表》后,再缴还驾校。
三、原有E照、F照的持有上海身份证的加考学员须具备初领驾驶证一年以上的条件,另须携带原驾驶证复印件、原驾驶证副表(到户籍所在区、县交警支队宣传科抽取底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