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份证件
(1)持身份证住址是本市或者五县的,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2)持身份证住址是外地的,携带身份证、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身份证正反面及暂住证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3)持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的,携带军官证、警官证或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出具团级以上证明(复印件和证明均为A4纸)
注:户籍证明不予受理
二、年龄条件
(1)大型客车(A1):年满26至50周岁。
(2)牵引车(A2):年满24至50周岁。
(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年满21至50周岁。
(4)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档汽车(C2):年满18至70周岁。(5)申请车型增加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代号为C5,18周岁到70周岁均可。
三、身体条件:
1、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2、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3、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C2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C5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四、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五、在暂住地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