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18周岁至70周岁、身高150cm(小货155cm)以上,视力不低于0.7(可矫正)辩色力正常,身体运动能力正常。
2、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外阜人员须交1年以上的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面免冠1寸近照5张(矫正须戴眼镜照片)彩色(白底)。军人学车须带齐本人的身份证件和本单位团级以上的证明。
3、年满60周岁至70周岁和左下肢有残疾的按照规定必须到指定医院体检。军人须在部队所属医院体检(师级以上)。 身体条件:身高:小货小客身高1.50米以上。视力:左右视力均不低于标准视力0.7,无红绿色盲。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cm能辨别声源方向。其它:肢体有残缺者,六十周岁以上人员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一、 报名条件
凡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71号)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其中包括现役军人(含武警),港澳台胞及外籍人士。在暂住地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c1(小型汽车)、c2(小型自动挡汽车)身高150cm以上,年龄18-70周岁。
二、 报名资料
1、申请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非深圳市户口申请人需提供一年以上暂住证。照片(彩色白底小一寸免冠非制服近照) 16张;
2、现役军人(含武警)申请领考地方驾驶证时应当出示个人身份证明(军官证或士兵证),提供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证明及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现住址证明各1份;
3、港澳台胞需提供身份证及一年以上居留证复印件,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及一年以上居留证复印件;
4、如增驾车型,需提供深圳市原驾驶证复印件。 以上所有证件均需验原件,同时申请人必须如实、详细填写报名表格。